专业合格证发放
我校专业测试成绩、专业合格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均将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(考生可在2014年4月中旬通过
http://zsxx.hbmy.edu.cn 查询考试结果),不发放纸质专业合格证。专业合格线按照招生专业计划1:4的比例划定。
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
1、艺术类专业均为文理兼收,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,不限制男女生比例。
2、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,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)划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。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的合格线:组织校考的省份,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(对统考专业成绩做出了明确要求的省份,考生还须达到该省相应专业统考普通本科合格线);认可省统考的省份只需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线。
3、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,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。
综合成绩计算方式:音乐学、舞蹈学专业为专业成绩70%和文化成绩30%之和;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专业成绩40%和文化60%之和;美术学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为专业成绩60%和文化成绩40%之和。
4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,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,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。
5、入学资格审查
学校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查,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,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校 址: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:445000
电 话:(0718)8439097 18986868255 18986868256【学校招生办公室】
(0718)8439806 【艺术学院】
(0718)8438185 【文学与传媒学院】
传 真:(0718)8439097
网 址:http://zsxx.hbmy.edu.cn
邮 箱:hbmyzsxx@163.com
QQ答疑:1592916840